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人员培训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以适应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秘书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 综合部牵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他各部门协助完成培训工作,同时可组织开展本部门内部培训。

第四条 培训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等。

第五条 内部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和业务培训。

(一)入职培训是对新员工进行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基金会的组织文化、宗旨理念、发展历程、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等。

(二)业务培训是基金会组织的各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包括孔子学院院长岗前、岗中培训,院长研修和其他专项培训,工作人员需按要求积极参训。鼓励各部门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灵活实用的专项培训,部门负责人应经常督导本部门人员学习业务知识,阅读专业书籍,提高工作能力。

第六条 外部培训包括由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以及相关机构组织的财务、传媒公关、网络安全等专项培训。

第七条 员工自我培训是个人自主参加的各类学习和培训。秘书处鼓励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我培训。员工因培训和考试需占用工作时间,应按秘书处考勤管理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 工作人员不参加内部培训,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参加或取消外部培训,须经秘书处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 培训相关档案交综合部统一整理、存档。

第十条 本办法经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21423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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