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信息公开,保障捐赠人和受益人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必须把正确的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大局意识,坚持新闻发布工作服从服务于基金会的工作大局。


第二条 坚持实事求是,新闻发布的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坚持履行保密义务,不发布涉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和个人隐私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 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原则上由基金会秘书长担任,募资与公共关系部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秘书处各部门予以配合。除新闻发言人外,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代表基金会接受外界采访,以基金会名义对外公开发布信息。


第四条 基金会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基金会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会议,接受记者采访,回答有关提问,就基金会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必要时可邀请其他负责人列席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并接受记者采访;
(三)新闻发言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并通过专业理论学习、模拟发布演练、舆情应对实战,不断增强新闻发言人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释疑解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第三章内容形式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涉及基金会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新闻发言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新闻发布:
(一)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吹风会;
(二)组织或接受记者采访;
(三)发布启事声明;
(四)利用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答复记者询问;
(五)通过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发布新闻信息。

 

第四章程序要求


第七条  基金会新闻发布会的主要程序:
(一) 明确发布主题。募资与公共关系部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部门提议拟定新闻发布主题,报新闻发言人审定。
(二) 组织发布材料。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包括以下内容:
1.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2.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基金会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3.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4.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上述材料由提出部门负责组织准备,募资与公共关系部负责初审,报新闻发言人审定。
(三)确定发布形式和人员,以基金会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原则上由新闻发言人发布,特殊情况下,也可经新闻发言人授权基金会其他人员发布。
(四) 募资与公共关系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与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对接,以及会场安排、会议签到、发布材料的印制和分发、会议场地布置安排、会场秩序维护保障等工作。
(五)募资与公共关系部负责关注新闻发布的效果。
(六)发布会翌日, 募资与公共关系部及时收集新闻发布会相关材料,并交综合部整理归档。


第八条 基金会特别重大新闻发布前,须经基金会理事会决议,并由理事长签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在获批后方可发布。


第九条 新闻发布是基金会塑强公众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的重要方式,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须重新审批。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于2022年7月25日由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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